品質與環境

品質政策

生產能使客戶有競爭力的產品與服務

環境政策

衝突礦產政策

  • 履行社會環境責任;
  • 確保產品不使用來自剛果金及其周圍的國家和地區的”衝突礦產(3TG)”;如剛果民主共和国(DRC)、盧旺達(Rwanda)、烏干達(Uganda)、布隆迪(Burundi)、坦桑尼亚(Tanzania)、肯尼亞(Kenya)。
  • 追溯產品中所含的3TG : 金(Gold)、錫(tin)、鉭(tantalum)、鎢(tungsten)來源,確保這些金屬不是來自“衝突礦區”或 “血礦區”。
  • 將此要求傳達給貴司的上游供應商。

綠色供應鏈和產品安全

  1. 本公司要求提供直接材料的供應商,必須通過環境管理系統 ISO14001,以確保環境管制相關規定得以系統性運作。
  2. 供應商必需遵守以下限制指令:
    • 歐盟電器及電子設備危害物質限制指令(含延伸指令)RoHS II(2002/95/EC)
    • REACH-歐盟化學品註冊、評估、授權與禁限用法規
    • 歐盟包裝及包裝廢棄物指令(含延伸指令)
    • 蒙特婁破壞臭氧層物質管制議定書(含延伸指令)
    • 挪威消費性產品有害物質指令(PoHS)
    • 衝突礦產法規
    • 美國毒性物質控制法案(TSCA)
  3. 產品可靠度依國際規範JESD78A、JESD22、MIL-STD-883D、J-STD-033、J-STD-020(或客戶特殊要求)予以執行,確保產品滿足客戶要求。
  4. 為符合國際標準,本公司產品均通過相關國內晶片認證、法商FIME及韓國TTA等第三方驗證,符合國際安全標準。